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驻马店市超真印务制版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驻政文〔2023〕16号)文件的精神,现依法收回“驻市国用(2008)第832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注销登记。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驻马店市超真印务制版有限公司,位于顺河路(原纬七路)与竹沟路(原经二路)交叉口西北侧,土地登记面积为9500平方米(折合14.2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至2058年4月。
根据国家及自然资源部有关法律法规,用地单位驻马店市超真印务制版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如果对市政府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存在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逾期无异议则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网3d专家预测_日博365在线分局
联系电话:0396-2628693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网3d专家预测_日博365在线分局
2023年2月13日